中華觀光管理學會
終身成就獎頒發實施要點
第一條
中華觀光管理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表彰對國內外觀光、餐旅暨休閒領域之傑出貢獻,其成就足堪後進典範之資深人士,特訂定本要點。
第二條
候選人資格為任職於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觀光、餐旅暨休閒相關科系之教師,或對國內外觀光、餐旅暨休閒實務有傑出貢獻政府代表或業界人士。
第三條
候選人應獲本會理監事九人(含)以上之聯合推薦並填寫推薦表單後(如附件表單),於理監事聯席會議中進行審議。
第四條
本會終身成就獎名額以每年一名為限,並於當年會員大會由理事長公開頒發榮譽獎狀與獎盃。
第五條
本要點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,報會員大會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|